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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分析:男子求婚不成为何突起杀机

更新时间:2015-10-15 14:35:26 浏览次数:250次
区域: 南京 > 鼓楼 > 鼓楼周边
类别: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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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结果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

  早在2009年,谢某经人介绍与王雪结识,很快两人确立恋爱关系。2012年,两人在某一小区同居。王雪是一名美容师,因为工作关系经常出差,因此和男友聚少离多。2014年9月初,谢某向王雪求婚并提出让她换一份轻松一些的工作,准备结婚生小孩。王雪以其他工作收入低为由拒绝了谢某的求婚。此后,两人因结婚一事多次发生争吵。谢某供述称,王雪为人性格偏执,一次争吵后竟然服自杀,幸亏他及时发现。2014年9月18日下午3时,谢某和王雪再次发生争吵并扭打起来。其间,王雪拨打了110,民警赶到后对他们进行了调解,两人又和好了。当天晚上,两人在卧室里睡觉。半夜,他们再次发生争执,谢某抓住王雪的头发,用菜刀连砍王雪的颈部数刀,致王雪当场死亡。为毁尸灭迹,谢某将女友尸体肢解并装入五个尼龙袋中,连夜驾车将尸体运至水库并沉入水中。时隔一年后,2015年9月6日,一名父亲来到临桂区公安局报案称自己的女儿失踪了近一年。经过核实调查后,终确认死者系他的女儿王雪(化名)。经过调查,警方认为王雪的同居男友谢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遂将谢某传唤归案。经讯问,谢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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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http://www.l***/ctt/6/3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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