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平台的运营属于通过互联网方式传播“唱歌、跳舞、聊天等”活动,已经属于“演出剧(节)目、表
演”类的网络文化经营申请范畴。无文网文许可证将被视为无证经营!
申请直播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材料:
1、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设立申请表(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加盖公章);
3、公司网站域名登记证书(加盖公章);
4、业务说明(详情根据当地市文化局中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申请材料);
5、经营管理制度(加盖公章);
6、委托授权书以及代办人身份证(可在北京市文化局首页“下载专区”内下载,加盖公章);
7、企业股权结构图及公司所有股权构成中不含有外资成份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公司股东中含有企业法
人的,需提交公司终版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