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为办理需要以下材料:
1.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新设企业需要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复印件;
3. 主要人员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身份证 复印件,毕业证或培训证明复印件,简历);
4.办公场地证明;
5.工商部门盖章的本企业所有股东名单 、投资者注册资本缴付情况即持股比例;如果股东中有企业法人机构的,需要提交给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股东构成情况,逐层上溯,直至终出资人,每层级股东名单、持股比例等材料需要加盖每层级单位公章;股东为自然人的,需注明国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工商局盖章文件需要在工商局查档);
6.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代办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可以提供相关人员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