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小名网文或者文网文,是网络经营所必须持有的可证。网文的办理更好的规范了网络经营的合法性,它是对网络经营资格的审查,让大家在这个谁都不相信的特殊环境里可以相信网络经营真实可靠的凭据。所以对那写需要在网上经营的人来说办理网文是非常必要的,那么网文主要用于哪些方面,开展什么样业务的人需要办理网文?
网络经营活动包括:
1、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出租、播放等活动;
2、将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到计算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收音机、电视机、游戏机等用户端,供上网用户浏览、阅读、欣赏、点播、使用或者下载的传播行为;
3、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等活动。
网络文化包括:
1、专门为互联网传播而生产的网络音像(含VOD、DV等) 、网络演出剧(节) 目、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画(含FLASH等)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2、将音像制品、演出剧(节)目、艺术品和动漫画等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所以说从事以上活动或者经营以上网络产品的都是要办理网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