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奖励
(1)各孵化器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订专门的扶持政策,在规划、用地、资金及税收优惠等方面加大对孵化器建设的支持力度。
(2)对省级孵化器,各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及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在科技计划项目立项、人才引进及培养、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及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布局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对运行、发展良好的省级孵化器,优先推荐申报孵化器。
(3)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市、区)政府、省级以上高新区等建立社会公益性孵化器,引导和推动地方创新体系建设。鼓励各类非政府组织、企业和个人创办企业科技园、国际创业园等多种形式的孵化器,并按市场化方向积极探索孵化器管理体制创新。
江苏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咨询:1875515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