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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一间香港有限公司应该怎样处理呢?

更新时间:2013-03-25 17:14:49 浏览次数:140次
区域: 南京 > 江宁 > 东山
首先,结束公司是有很多种方法的,一、有资不抵债下的清盆,2、有资能抵债的清盆。现今,如果你没有欠交任何费用的话,有种方法,叫做D,是一九九九年十一月才有的。是一种便宜快的方法,但是用这种方法去解决的话,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少有三个,,你没有欠交任何税务局的费用,包括BR的费用,罚款或者税务的问题,如果有核数师报告未做的就需要补充的。第二,要无欠交公司注册处的里面的责任,例如:是否准时做年报,如何没有准时做的话,一般情况下,都要完成先的;第三,就要看是否有欠交外债的,如果有欠交的话,要先把所有外债解决了才可以做结束公司的程序的。结束一间公司,我们的收费是HKD3,000,政府有两项费用需要收取的,一个是税务局HKD350,公司注册处HKD420,不过要先满足上面的列举的前提才可以做结束公司的程序的。如果没有满足的话,就要先做足之后才可以结束的。我的建议就是,任何一间公司想结束,应该要尽早把相关文件递入政府,以示作知会政府什么时候已经作申请程序,那么由那个时候开始计算,未来的责任就不需要负责,旧有的责任只要补做就可以了的。所以现在,无论你知道有无欠交费用都好,应该尽快委托我们,写封信件递入政府,以示知会,政府到时核对后会告诉你还需要欠缺哪些没有做足的,到时你补回来就可以结束公司了的。法律规定,如果你公司将会或者预测要做结束,是要马上知会政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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