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布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资金。
(4)各种劳保、福利赞卅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咨询报名学习地址:
地址1-浦口校: 江浦文德东路15号鼎业国际1期A栋商务楼3楼
地址2-新街口校:南京市新街口中山南路122号天安国际大厦
地址3-鼓楼校: 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68号颐和商厦
地址4-江宁校: 江宁区上元大街395号恒通大厦
地址5-迈皋桥区: 南京市栖霞区迈皋桥和燕路251号金港大厦5楼503室
南京会计培训网:2014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与会
南京职业培训相关信息
1天前
11月25日
11月24日
11月21日
11月18日
11月17日
11月16日
11月14日
11月11日
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