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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师证书全国通用,就业有保证

更新时间:2015-08-08 14:51:33 浏览次数:73次
区域: 南京 > 六合 > 山潘
类别:资格认证培训
地址:南京市六合区璟湖国际4-1310
随着房地产行业和‌‌建筑行业的不断升级,物业行业也随之进化。他们需要的不仅仅是能够做到的服务的专业人员,他们需要的物业经理人和物业管理人员更加增多
一、考试背景:
    国家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三级资质、二级资质和一级资质物业企业评定条件均要求物业管理人员依法取得物业管理资格证书。由于法律对物业资格证书要求含糊,以往在管理过程中大都以《物业企业管理经理》俗称物业经理人证书替代,但从2013年起,江苏省物业企业主管部门要求所有物业企业的物业管理人员须取得一定数量的《注册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企业才能通过三级、二级或一级资质的评定,《注册物业管理师》考试空前火爆。
二、报考条件:
凡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1.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2.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3.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4.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5.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6.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7. 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三、考试与成绩管理:
《注册物业管理师》考试共4门课程,包括《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物业经营管理》四个科目,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四个科目在连续2年中全部通过即可
物业管理师考试时间:2015年9月中旬
南京职业培训相关信息
注册时间:2015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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