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职业资格“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鉴定)通知
国家自2003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资格认证,该职业已被国家列为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职业,规定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由于人力资源管理的专业性强,国家对此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入行和提升都需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在人才市场中,既懂政策又熟业务的持证人才备受企业青睐。目前是世界上被接受范围广的国际职业资格证书之一。
二、人力资源管理师申报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报考相对应职业资格的考试。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1)具有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
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5)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具有学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经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3)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4)取得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三、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专业技能考核按照各等级技能需要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四、证书
按照“社会效益,质量”的原则,职业资格双认证工作在自愿参加的前提下,实行全国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命题、统一鉴定时间、统一证书核发。凡考核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并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网上查询,是相关人员求职、任职、晋升、包括出国等的法律上的有效证件,可记入档案、全国通用。
五、培训对象:
1.正在从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想接受专业培训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认证的人士;
2.热爱人力资源管理事业,有志从事人事工作的人士;
3.因工作需要应懂得相关人力资源管理职业人士;
4.企业管理者、人力资源管理者、大学生、具有渴望自我成长、提高生活质量等需求的社会人士。
六、师资力量:
1、 知识要点精讲及解题技巧辅导 由南京市资深专家授课。
2、 考试重点、难点由专家委员会专家亲自授课, 传授人力资源管理的新理念、方法;帮助考生掌握考核重点、难点评审技巧,使大家能顺利通过考试。
七、鉴定时间:每年5月和11月的第三周周末为国家统考日,具体鉴定时间请咨询报名点。
八、报名办法:
1、凡报名参加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的学员,按要求填写《全国统考报名申请表》、贴好照片,加盖单位公章。
2、同时提交3张1寸、3张半寸彩色证件照、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现有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等个人资料,同时交纳费用,领取资料。
3、报名截止时间:上半年为3月末、下半年为9月末
报名地址:
1、桥北校区:大桥北路1号华侨银座A座5楼(江北自来水公司楼上)
2、江浦校区:江浦公园路19号3楼(环岛公寓旅社楼上)
3、六合校区:璟湖国际4幢14楼1310室(龙池地铁站1号出口)
4、珠江路校区:南京市珠江路88号新世界中心B座1805(珠江路地铁站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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