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址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珠江镇凤凰大街13号(江浦老法院对面)
附近地铁与公交:地铁10号线(到文德路下1号出口出来)
公交:603、601、等公交到文德路东站下 603、610等公交到文昌路站下
校址二:南京市浦口区泰山新村泰西路2号(国电公司门口/泰山医院后50米)
附近地铁与公交:地铁S8号线(到泰山新村下2号出口出来)
公交:602、D10、D4、D2、583、664、666、665等公交到泰山新村下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职称)
一、会计职称简介及招生对象:
会计初级职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考试大纲、考试命题、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统一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通用。
二、学习内容:
1、《初级会计实务》:以工业企业和商品流通业为教材编写原型,以6个会计要素为线素,在会计证理论基础上更加深入的诠释会计理论。
2、《经济法基础》:以国家法律条文为教材编写原型,以5项法律为线索,在财经法规的基础上更加全面的解释中国法律。
三、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及教育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大专学历的,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的,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班毕业的,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的,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课程及考试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方式
初级会计实务 10月份 每场考试2小时 笔试
经济法基础 10月份 每场考试2小时 笔试
五、培训时间:晚班及双休班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