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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劳动关系协调员报考条件零基础怎么报名?

更新时间:2016-11-25 13:50:55 浏览次数:57次
区域: 南京 > 浦口 > 浦口周边
类别:资格认证培训
地址:浦口大桥北路1号华侨银座A座5楼
 【培训目标】
通过全面系统的培训和指导,帮助学员获得成功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帮助学员进行科学的职业生涯规划和设计,谋求更为广阔的事业发展平台;

【申报条件】
相关专业指:劳动与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经济、社会工作、法学等。

——劳动关系协调员(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3)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劳动关系协调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3年以上。
(5)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工作10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7年以上。
(7)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以上。

给您提供更多的学习地点,总有一个方便您:

1、南京市浦口区大桥北路1号华侨银座A座508室(江北自来水公司楼上)
2、南京市六合区璟湖国际4幢14楼1310室(龙池地铁站1号出口,如家旁楼上)
3、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88号新世界中心B座1805室(珠江路地铁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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